苏州市甪直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湾村东湾区混合垃圾清理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16项目编号:RQZX
项目名称:江湾村东湾区混合垃圾清理整治工程
招标预算:人民币肆拾万零肆仟玖佰贰拾元叁角贰分(¥404920.32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柒万贰仟伍佰贰拾陆元陆角玖分(¥372526.69元)
采购需求:江湾村东湾区混合垃圾清理整治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知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及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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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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