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5-06-16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清障、轮胎抢修、事故施救服务委托外包。主要内容为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内的清障施救、轮胎抢修及不能拖曳的的故障车抢修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 1个标段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1)服务区域: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的高速公路责任区域。
(2)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与浙江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签订合同。
2.3 服务期:18个月。
2.4 服务质量:满足项目业主的对于清障施救的管理办法规定。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营业执照,并确保在有效期范围内);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公路(含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人员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
(1)1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1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3.2 技术负责人:
(1)2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1个相关技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证、吊车操作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3.3.3 安全管理人员:
(1)1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地方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1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3类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制件;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技能证件复制件;3类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制件(正反双面);
2).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或授权施救协议复印件(须体现相关人员姓名及其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或2.业主证明文件(须体现相关人员的姓名及其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相应工作开始时间或持续时间等信息);或3.劳动合同复制件(须体现相关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年限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文件中载明的相应工作开始时间(或持续时间)或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计算为准。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6-17至2025-06-2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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