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16二、项目名称: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芜湖市镜湖区中山路步行街及镜湖公园。
建设规模:包含新建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国美大厦立面等既有建筑物改造,其中国美大厦总建筑面积约4738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77.8米;步行街局部改造,主要包含给水排水改造、照明系统改造、智慧城市系统、电力工程、广告位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模式招标,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
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超过24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合同估算价:11436.45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100%)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2)施工资质,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7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7月07日09:15。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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