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山县羽众养殖有限公司2025年平山县生物质锅炉设施供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平山县生物质锅炉设施供暖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羽众养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0.00%私有资金:20.00%,招标人为平山县羽众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5年平山县生物质锅炉设施供暖项目1.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回舍镇北望楼村西1.3主要建设内容:锅炉房3栋(每栋建筑面积42㎡)、购置2.5t生物质锅炉1台、1.5t生物质锅炉2台、管网及其他配套设备等为3栋鸡舍供热。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2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7 00:00至2025-06-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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