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贸CIF箱装、CIF罐装、FOB箱装业务运输入围三次招标公告
2025-06-16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被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贸CIF箱装、CIF罐装、FOB箱装业务运输入围招标
2.2项目编号:SN
2.3项目概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生产的顺酐、甲乙酮、仲丁醇等产品,通过CIF箱装、CIF罐装、FOB箱装形式从青岛港发运,目的地包括但不限于印度、阿联酋、沙特、马来西亚、巴西和土耳其等国家。预计全年CIF箱装业务使用205箱,CIF罐装业务使用122罐,FOB箱装业务使用40箱,具体每月航次将根据发货情况安排。供应商需确保集装箱在港的免费停留期至少为15天,并负责提供包装材料。通过公开招标入围4家供应商。由评分前四的供应商入围,采用每单单票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运商,第一季度实际发生季度均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后三季度最高限价另行核算。
运输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运输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中标供应商的运输量。
服务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水路运输许可证》或货运代理行业的资格NV OCC无船承运证书,具备全球船公司的1级代理权限;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s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s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为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的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00时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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