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昌太阳城项目住宅及科研地块地上标识标牌工程。
(二)招标单位:南昌方大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创新一路以西,方大一路以北。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质量标准: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六)计划工期:2025年7月20日-2025年8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和开工范围以甲方开工令内容为准。
(七)项目概况:地块占地面积约为108890.48㎡,总建筑面积约为315593.68㎡。
(八)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住宅及科研地块地上标识标牌工程内的景观类标识、楼栋类标识、交通类标识、信报箱、环境景观警示标识、公告栏、垃圾箱、物业标识、设备用房标识、消防类等深化设计、制作、供应、施工及保修的全部内容。
(九)标段划分:1个标段,两个地块分开签订合同。
(十)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按照监理及甲方工程部确认的形象进度进行付款,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70%。
3.工程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
85%。
4.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5.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后,且经甲方确认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6.甲方有权决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每月已完成的实际产值进行支付。
7.发票要求:
(1)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付款前需提供至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提供全额满足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乙方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专用发票税率低于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税率,导致甲方不能抵扣或少抵扣进项税款的,或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效导致甲方被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以及处以罚款的,乙方须对甲方的一切损失予以全额补偿。若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高于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税率,乙方因此多支付的税金,甲方不予任何补偿。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册成立时间已满5年。
(四)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具有同类型业绩。
(五)如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我国法规要求及业绩要求除外),其承诺中标签约后按发包人招标文件要求缴纳2倍(或以上)的履约保证金及银行保函(此部分不作为投标加分项),即可参与投标。中标后弃标将罚没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8:30~12:00,13: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