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工务段、聊城车务段报废汽车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17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工务段、聊城车务段报废汽车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LCG

1.项目概况

1.1询价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工务段。  

1.2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工务段、聊城车务段报废汽车处置项目。

1.3项目地点: 聊城工务段(聊城市东昌府区站前街57号)、聊城车务段嘉祥火车站。

1.4项目规模:报废汽车两台。

序号

车辆品牌

车辆类型及型号

整备质量

数量

最低限价合计(含税)

存放地点

1

福田

中型罐式货车

BJ50736GSS-A1

3.460吨

1台

7032

聊城车务段嘉祥火车站

2

五十铃

轻型普通货车

QL10408HWR

2.400吨

1台

聊城工务段

2.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进行评审,按单份报价函不含税报价的合计金额作为评审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按照国务院2019年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或资质备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其他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备报废车辆装卸运输、拆解、报废、交管部门车辆销户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报名。

(1)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2)因回收商主要责任,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3)因回收商主要责任,造成报废物资回流铁路运输主业物资市场的。

(4)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规定用途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4.其他规定或说明

4.1成交回收商在回收报废物资时,必须到指定现场进行装卸、搬运、捆绑加固,并清理现场卫生,由此产生的装卸、搬运、捆绑加固(捆绑材料)、运输、安全等其他一切费用和未尽事宜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回收商自行承担。

4.2 成交回收商在回收报废物资全过程中,其管理、搬运人员以及汽车、装卸设备、工具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成交回收商自行负责,由于违反国家、铁路及我方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设施损坏所生产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全部由成交回收商负责。

4.3向我方提交成套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原件。在成交后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解体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

4.4成交回收商承诺其提货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聊城工务段提出退货要求。

4.5报废物资一经售出,应依法进行处置,严禁非法倒卖。由于成交回收商处置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聊城工务段不承担任何责任。

4.6结算方式:交易总额“先款后货”,以成交价计算实际应缴纳的货款结算。成交人需将货款分别交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工务段、聊城车务段后 ,确认款到后方可提货。

5.报价方式

5.1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2公告时间:2025 年6月17日至2025 年6月23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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