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州分公司新建南门二期充电场站车棚光伏项目一标段竞价采购公告

2025-06-17

1.采购条件

湖州分公司新建南门二期充电场站车棚光伏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公司光伏安装工作的通知》(石化股份浙基函〔2021〕13号)文件要求及《关于同意湖州分公司新建南门二期充电场站 光伏、储能项目的批复》(石化股份浙新能〔2025〕488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石油分公司,湖州分公司新建南门二期充电场站车棚光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州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6.77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从光伏组件排布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设计(设计过程中需进行建筑物屋面安全性复核、现场实地测量)以及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后台监控、系统调试、试运行直至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总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确保设备安装后建筑物的安全性,并配合业主办理并网相关手续。

2.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47.32kwp。

2.6计划工期:约45日历天。

2.7服务期限:以项目开竣工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通过电力局验收,并网发电。

2.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2.10成交候选人推荐:推荐成交候选人一名。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注:本项目属于EPC总承包(含光伏设计、光伏板的采购及安装施工),设计由总包单位委托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单位进行设计,以满足当地电力部门审核及顺利验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6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人员信息、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人员信息、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人员信息、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6月17日 14 时1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 14 时00 分。

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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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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