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购买耳鼻喉科、消化内科等科室一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25-06-17
(二)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购买耳鼻喉科、消化内科等科室一批医疗设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总金额:306000.00元

(五)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购买耳鼻喉科、消化内科等科室一批医疗设备(A标段)

数量:1项

预算金额:237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仪1台、生物刺激反馈仪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237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购买耳鼻喉科、消化内科等科室一批医疗设备(B标段)

数量:1项

预算金额:27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呼气试验测试仪1台、幽门螺旋杆菌测试仪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27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购买耳鼻喉科、消化内科等科室一批医疗设备(C标段)

数量:1项

预算金额:42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经皮黄疸测试仪1台、输液泵5台、注射泵(单通道)2台、中频药物导入治疗仪2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42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六)本项目三个标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三个标项的供应商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 6 月 17 日至2025年 6 月 20 日,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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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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