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延吉市青年广场喷泉及广场地砖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延吉市青年广场喷泉及广场地砖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119757     

最高限价(元):511975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延吉市青年广场喷泉及广场地砖维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119757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建筑工程包含拆除及新建跌水水池、花池水池、涌泉区、旱喷广场等改造;市政道路工程包含拆除及新建花岗岩砖、树池座椅、树穴石、边石等;电气工程包含喷泉电气及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包含喷泉水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共62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①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市政专业上岗证书。
③质量员,须具有有效的市政专业上岗证书。
④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限制性资格条件:

(1)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磋商。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磋商。

(2)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信誉要求):

①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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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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