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区环市西路14号荔湾片用电增容改造工程前期工作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2025-06-18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区环市西路14号荔湾片用电增容改造工程前期工作项目设计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区供水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1.6最高限价: 113817.35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1.7采购项目概况: 随着环市西路14号荔湾片的发展,发现由于办公用电设备增加以及原有设备配置老旧、线路老化,配电系统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偶尔出现跳闸现象,影响了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解决原有配电系统容量不足的问题,满足办公设备的更新换代的需要,更科学方便地进行用电管理,现需对环市西路14号荔湾片进行用电增容改造。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原供电线路、供电设施摸查(包括但不限于接驳位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2.2项目工期:x计划工期  x交货期  R服务期为30个日历日 

2.3地点:x建设地点  x交货地点  R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 

2.4质量要求:x施工质量要求   x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R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其他:x安全目标如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R(1)供应商应当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R(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条件。

x(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5)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x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6  月 25 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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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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