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共塔城地委政法委员会塔城地区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8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8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地区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建设包括平台软件建设、平台硬件建设、网络链路改造、网络及安全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以上不良行为的将拒绝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件-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询);
(3)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 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7)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
(8)所投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1)投标商应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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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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