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报废电子类设备及蓄电池回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7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报废电子类设备及蓄电池回收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报废电子类设备及蓄电池回收项目-报废电子类设备(二次);
(002)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报废电子类设备及蓄电池回收项目-报废蓄电池(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报废电子类设备及蓄电池回收项目-报废电子类设备(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专用条款: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5.供应商需签署《不参与“虚列支出套取经费”的承诺函》、《出现重大风险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相关处理的承诺函》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8.投标人服务体系应涵盖北京分行及各支行网点所在区域,并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营运公司须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代理协议)。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必须包含HW49废物类型的回收许可,列入国家发改委或省(市)《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

(002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报废电子类设备及蓄电池回收项目-报废蓄电池(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专用条款: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5.供应商需签署《不参与“虚列支出套取经费”的承诺函》、《出现重大风险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相关处理的承诺函》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8.投标人服务体系应涵盖北京分行及各支行网点所在区域,并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营运公司须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代理协议)。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必须包含HW31废物类型的回收许可且年处理量大于本项目预估量,该证书须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可查询到。

11.投标人须提供危险货物储存能力证明(危化库房产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1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无重大环保违规处罚记录承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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