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生产基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18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生产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2505-330703-04-01-920907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华鑫新能源压铸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7301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0000万元(含土地费等),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0649万元其中本项目新建建筑为一体化压铸产线厂房及相关辅助用房,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44000 平方米(约 66 亩),总建筑面积 3575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545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最大跨度。建设内容包含综合楼、联合厂房及辅房等项目用房,厂区道路呈环形布置,各建筑周边均有绿化及厂区道路,以满足生产物流、消防车通行需求,位于王里源路以东,横一路以北,纵一路以西的区域内。本次招标范围: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含组卷等)、办理产权证、质量保修、协助结算审计等内容。 | ||
招标规模: | 本项目新建建筑为10000T一体化压铸产线厂房及相关辅助用房,满产后可生产30万件/年的前纵梁后段总成产品。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4000平方米(约66亩),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综合楼、联合厂房及辅房等项目用房,厂区道路呈环形布置,各建筑周边均有绿化及厂区道路,以满足生产物流、消防车通行需求。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生产基地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7030800007368002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00,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5年2月或2025年3月或2025年4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2)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 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号)。(4)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其他: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4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6-19至2025-07-10,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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