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集中式30MW/120MWh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9
一、招标条件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集中式30MW/12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标人出资,招标人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及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新能源发展规划,根据《永煤公司2025年新能源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永煤控股(2025)67号文,永煤公司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原永煤热电厂院内建设约30MW/120MWh用户侧集中式储能电站一座,就近接入永煤110kV矿区中心站。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集中式30MW/120MWh储能电站项目,采用合同能源合作模式。本项目承包人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该储能电站相关的勘察、初步方案设计,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及项目运行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含接入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视频系统、通讯系统建设等),设备材料采购,地面杂物清理、平整、硬化、设备基础、建筑施工、拆除修复等土建工程,设备电气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电力系统并网、试运行、消缺、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合同期内的储能电站的运行维护等。该项目从立项、建设到验收、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均由承包方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提供用户侧能源管理方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30MWh以上能源管理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关键内容页,否则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且须指定牵头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19日12时00分到2025年6月26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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