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市政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6-19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市政一标段)-施工。
2.2项目编号:ZJS
2.3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1.0000;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3000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震宇街(修正路-星火路)、修正路(震宇街-吉林大学小区)、致远街(修正路-吉林大学门口)、前进西街(天安第一城)、光谷大街(荷园路-飞跃路)、众恒路建筑前区、荷园路(高新和园)、硅谷西街、创意路、成缘路、西越达路、瑞鹏路)。
2.5招标范围:对高新区既有需提升街路(震宇街(修正路-星火路)、修正路(震宇街-吉林大学小区)、致远街(修正路-吉林大学门口)、前进西街(天安第一城)、光谷大街(荷园路-飞跃路)、众恒路建筑前区、荷园路(高新和园)、硅谷西街、创意路、成缘路、西越达路、瑞鹏路)进行市政综合提升。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6月15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6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25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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