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中医院购买动脉硬化检测仪等设备项目磋商公告
2025-06-19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原阳县中医院购买动脉硬化检测仪等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预算金额:272000元
最高限价:272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脉硬化检测仪一台、高流量氧治疗仪一台,无创呼吸机一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5.4 交货地点:原阳县中医院。
5.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5.5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所投产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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