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理卷烟厂2025年仓储管理科叉车充电间充电线路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9

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2025年仓储管理科叉车充电间充电线路改造维修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2025年仓储管理科叉车充电间充电线路改造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25630307(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范围:根据大理卷烟厂现有的叉车、抱车、牵引车、托盘车的实际情况,在复烤生产区叉车充电间更新改造10个锂电电瓶充电位,更新从充电间电源箱到充电位的电线、防爆充电开关箱2个、防爆充电插头10个;厂区连廊充电间加装10个锂电电瓶充电位,新增从配电站到充电间主线电缆,新增充电间内主电源箱1个、防爆充电开关箱2个、防爆充电插头10个,完成系统调试。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大理卷烟厂。

2.5 工期要求:现场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内(该项目须根据生产计划分阶段实施,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的进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项目的实施效果满足系统运行要求。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2.7 项目金额:概算金额约45.2万元(含税)。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3.1.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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