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片烟袋、缠绕膜、PET打包带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7年片烟袋、缠绕膜、PET打包带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B2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预计年采购金额约273万元(不含税),仅供投标人参考。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2、内容:2025-2027年片烟袋、缠绕膜、PET打包带招标采购,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数量:标段1机用PET打包带预计年采购数量105.4吨(最高限价为11547元/吨(不含增值税))。标段2片烟塑料袋预计年采购数量244530 只(最高限价为4.9元/只(不含增值税));外运烟丝塑料袋预计年采购数量20592 只(最高限价为2.3元/只(不含增值税));塑料袋3预计年采购数量6930 只(最高限价为8.47元/只(不含增值税));机用缠绕膜预计年采购数量18 吨(最高限价为11500元/吨(不含增值税))。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科海路118号、宁波市奉化区葭浦西路2001号及其他招标人指定中国境内的地点。)

5、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前或推迟采购服务期开始时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机用PET打包带

002片烟塑料袋、外运烟丝塑料袋、塑料袋3和机用缠绕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机用PET打包带;002片烟塑料袋、外运烟丝塑料袋、塑料袋3和机用缠绕膜: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①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②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来公司工商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企业高管变更信息、企业股东变更信息、企业注册地、经营范围、银行账户等变更信息等。)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相关年限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行贿行为认定期限:①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一年内;②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两年内;③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三年的。)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若与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现场查询为准。)

7、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相关缴纳凭证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允许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6月25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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