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常减压装置污水隐患治理项目用电脱盐污水处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0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常减压装置污水隐患治理项目用电脱盐污水处理设施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电脱盐污水处理设施 1套,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2025年10月15日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指定区域
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2450000元。
6、其他说明事项:原则上成套设备应整装出厂、散装零件应集中送货。若组装完成后外形尺寸超过运输限制,可在工厂预组装后再拆开分件运输,供货方保证成套设备的完整性,负责指导安装。设备组装、施工由招标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设备或配件类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或制造内容(以评标时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本次供货电脱盐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说明,说明中至少包含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运行原理和材质情况。
7.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应用于国内常减压装置的电脱盐污水处理成套设施。
(4)业绩合同份数:至少1份。
(5)业绩证明文件:
a.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盖章页、供货范围及标的物价款等关键内容页。
b.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证明应用在国内常减压装置的电脱盐污水处理成套设施
②电脱盐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应具备“油、水、泥”三相分离功能
③分离后的“油、水、泥”指标满足业绩合同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
④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
⑤须加盖使用单位或技术主管部门公章。(至少留两名联系人、职务及办公电话,保证评标过程中能够联系核实,如无法核实视为不合格)。
c.提供与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理。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资料,不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履约依据。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详细的技术协议,对未尽事宜予以约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6-20 17:00:00至2025-06-26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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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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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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