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有机废液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20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有机废液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W;

3.采购范围:

标段一:对金泰公司废弃树脂处置,废弃树脂主要为废弃酚醛树脂。

标段二:对金泰公司有机废液处置,有机废液主要成分为乙酸乙酯、三乙胺、DMF、HATU和水的混合液,以及收集的DMF和水的混合液体。

处置需满足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要求。

4.服务地点:甘肃矿区;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各标段3年分批次处置,预计1年处置一次;每次处置任务下达后10日内处置完毕。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处置单位须持有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或生态环境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信誉要求:

(1)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谈判记录中进行说明。

4.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甘肃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该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响应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四、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六、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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