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6#、7#泊位工程桥式抓斗卸船机与移动装船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20本招标项目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6#、7#泊位工程桥式抓斗卸船机与移动装船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能万业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能万业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6#、7#泊位。
2.2 招标项目规模:新建6#3.5万吨级散货装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建设)和7#30万吨级散货卸船泊位(配套卸船机按接卸4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各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6#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680万吨;7#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970万吨。主要装卸货种为煤炭、铁矿石。共占用岸线长度593m,陆域总面积为32.69万㎡。
2.3 计划交货期:14个月。
2.4 招标范围:3台30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台6000t/h移动装船机设备监理及相关服务。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监理阶段包括设备制造前期(含设计阶段的图纸审查)的监理,设备制造过程(材料检验、人员资质审核、结构件制作检验、涂装检验、安装调试、功能性测试、外购件检验、项目进度跟踪及保证、常规交机验收等过程)的监理。设备制造前期(含设计阶段)、制造、安装、运输、调试及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期约为420日历天。
3.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资质要求: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设备监理资质(港口工程);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5年内(以合同验收材料的最迟落款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同类型设备制造监理业绩(同类型指桥式抓斗卸船机或移动装船机或岸边桥式集装箱起重机)。(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设备类型、设备数量、签字盖章页等相关合同内容)、部分发票扫描件(可体现项目名称)、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5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9时10分00秒前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 9 时10 分 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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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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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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