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沙燃气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及应急预案评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0
一、项目范围、内容

(一)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1.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对我司委托的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相应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协助我司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复函或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评价范围: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管辖的龙穴岛汽车加气站、委托管理的气化站、管网及附属设施、用户管理、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各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后期新、改、扩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二)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咨询服务项目

依据国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有关要求,指派应急预案专家指导我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编、内审,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对我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协助我司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文件。

(三)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需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4、项目实施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成功完成至少三项以上(含三项)燃气安全现状评价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咨询服务的业绩证明,提供(盖公章)项目合同资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实施内容页)。

5、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三、项目要求:

1、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2、确保南沙燃气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文件或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完有关手续;

3、组织专家对上述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应急预案分别进行评审,各项目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工作成本、编制和印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应急预案、专家评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2、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本项目发包人不设拦标价,但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超过发包人的项目预算。

4、项目单位可参考相关收费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同时开启各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询价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款要求且产品参数符合要求,不含税金额报价最低的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报价响应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同类服务或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结果。

3、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评审价格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所有评审价格均高于项目预算价,则将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序,按排序与响应人沟通,最先接受预算价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6、若全部响应人的评审价均高于项目预算且不接受项目预算,则本次询价失败。

7、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响应文件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密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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