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梅山灌区大坝工程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0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

梅山灌区大坝工程土坪水库坝址位于镇溪江与渠江汇合口下游300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2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49.00m,设计洪水位(P=2%)449.05m,校核洪水位450.70m,死水位407.50m,总库容0.96亿m3。

项目交通情况:

本工程道路为:通过琅塘镇~天门乡:从苏溪湖高速出口经琅天公路至天门乡约25km。天门乡~长峰村:经X059县道至长峰村约12.5km,道路狭窄,约4~5m宽,急弯较多。长峰村~大山坡:经Y727乡道约5km,道路狭窄,9.6m以内的货车才能正常通行。

2、询比范围:本次询比采购梅山灌区大坝工程项目部0#柴油的进场运输、加油等供应及相关服务。

(1)询比范围为0#柴油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工地现场机械设备加油费(由于项目施工现场冬季结冰封路以及防止极端天气影响的断供,响应人需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满足存储20吨柴油的撬装站或储油罐等装置,并负责撬装站或储油罐等装置的安全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消防验收或油罐车的合格证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后期运行。响应人还需配备加油车和司押人员对现场设备进行加注,且加油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司押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述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中)、人员工资(包括操作手吃住费用,工作时间为早上7点至下午7点)、中标单位须结合路况和项目部实际使用量配置油罐车,以满足现场实际供油需求,配置的油罐车的设备费(包括油罐车0#柴油燃油费)、转运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货物运抵现场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产品识别编码,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包括其他加注到工地现场施工设备上的一切费用。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柴油

0# Ⅵ

t

2600

梅山灌区大坝工程项目部施工区域

 

注:响应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4、交货时间:预计使用时间为2025年7月至2027年12月,实际供货根据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分批进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将货物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达梅山灌区大坝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项目加油地点:项目部-右坝肩约3公里;项目部-导流洞约4公里;项目部-左坝肩约3公里;项目部-横江料场约6公里。(2025年7月份之前右坝肩、导流洞只能通行5吨以下油罐车,需从长峰村绕行约12公里)。

6、质量要求:

6.1、0#车用柴油(Ⅵ)要求符合GB 19147-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每批次柴油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柴油的出厂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柴油必须是符合国Ⅵ标准的0#柴油。如送到现场的柴油外观质量和质量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卖方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柴油退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卖方需予以违约赔偿。

6.3每批次柴油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取样留存,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柴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抗爆性、蒸发性、流动性、腐蚀性、安定性等必须满足国VI标准,符合GB 19147-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6.4卖方负责将油罐车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进行过磅计量,配合买方进行加油完成后进行空车过磅结算(进场加油过程中需留存影像资料,以备核查,每次机械加油需操作手签字对量作为结算附件),现场由卖方油罐车对买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现场加油,每次加油计量以卖方加油计量装置进行计量(加油数据汇总后作为过磅计量的参考),买方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加油计量签证并以此作为当月对账结算辅助依据,结算数量按吨(t)进行计量,结算数量按重车过磅重量(t)-空车过磅重量(t)=实际结算重量(t)。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如响应人本身无运输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运输,但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与本次询比相同规格型号的柴油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出具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如响应人本身无运输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运输,但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与本次询比相同规格型号的柴油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标的物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代理商可以提供生产厂家产品的供货业绩)。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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