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拟采购一批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

2.2招标内容如下:

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及附属设备

供货地点

设备名称

配套设备

预估数量

备注

湖南省内

1.2m³柴油尾气净化液储存加注一体机(含安装调试)

承载1吨以上液压叉车用于补液

50套

设备整体防锈防腐蚀,储罐采用304及以上不锈钢。

中标人工作内容包括将符合要求的加注机设备按招标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到位,连接到招标人加油站管理系统,并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后期做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2.3交货期:在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4交货地点:湖南省内各加油站,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2.5质保期:8年。

2.6本项目的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2.2投标人应提供有资质的防爆认证机构出具的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防爆合格证书,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防爆标志Exd II AT3及以上。

3.2.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防爆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或者同时提供①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能力认定证书②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力认定证书③防爆电气设备维护能力认定证书。

3.2.4投标人应提供所在省或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2.5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国家级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编码器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和具有资质的防爆检测机构出具的编码器防爆证合格证。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向易燃易爆场所销售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机设备的业绩1份。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合同的,另须提供合同相对应的客户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订单。②合同或业绩证明材料或订单对应的销售发票,无发票的业绩不予认可。③业绩证明材料对应的采购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临时备查,未提供采购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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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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