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数字影视创制中心(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2025-0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成都数字影视创制中心(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郫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4-510124-04-01-547402】第 FGQB-015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影视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影视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成都数字影视创制中心(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2.2 建设地点: 成都市郫都区团结镇沙府路南侧,太和湖以西 

2.3 总投资: 约49458.79万元

2.4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本项目的单体跨度最大为59.5米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咨询服务止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

2.8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及以下内容:本项目所有工程(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的水、电、气、通信等零星子项工程及其迁改工程,以及围绕项目发生的其他子项目工程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材料、设备价咨询),并提供咨询成果资料及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 已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造价咨询)登记 资质(资格)。

3.1.3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 项目负责人具有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

3.1.6 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7 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成 ☑ 正在实施 ☑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3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段数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 月 21 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16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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