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州示范区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5-06-22

公告截止时间:2025-06-27 17: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温州)华商华侨综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050669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温州)华商华侨综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租赁的机械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简称: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洞头区瓯江口新区一期市政工程,共计五条市政道路,长度共计 3701.301m。,其中纬九路延仲段(经十二路-经十四路)长414.799m,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5m,设计时速50km/h,双向6车道:经十一路(纬八路-纬七路)长约232.202m,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4m,设计时速40km/h,双向2车道;经十四路(环岛南路-滨水南路)长约1981.97m,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50m,设计时速50km/h,双向6车道:经十二路(纬九路-滨水南路)、经十二路(纬七路-滨水北路)分别长约 497.701m、574.629m,均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4m,设计时速40km/h,双向4车道。

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杨小龙,电话:18682629202)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机械设备租赁,设备品种、数量、租期等详见附表:《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机械设备租赁 ,需符合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要求,投标单位投入需方工程的机械设备应满足需方项目业主及相应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拟投标设备的具体要求:机械设备出厂年限需在5年以内,满足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租赁机械设备质量标准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规范,确保设备性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所供机械设备须为近 5 年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具备完整出厂合格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的机械设备的租赁业绩至少1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6评标完成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派人对中标人的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如有与投标文件不符,虚假信息,影响本次招标,给招标人工作进度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此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将投标人列入中交系统“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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