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采购公告
2025-06-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万元。其中A包45万元,B包20万元。
最高限价:65万元。其中A包45万元,B包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数量 |
A包 |
1%苦参碱可溶液剂 |
10吨 |
B包 |
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 |
8吨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当供应商在多个分包排名兼得第一时,按A包至B包顺序确定其成交包号。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备注:本次采购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注:①截至2025年7月7日09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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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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