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疏通吸污车购置招标公告

2025-06-23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疏通吸污车购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疏通吸污车购置

1.2 招标人: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公司目前的场地边井、主井以及明沟的清理工作均通过外包方式实施,每年的投入成本较高。为了提升清理工作的效率与及时性,并降低投资成本,故购置一台 18T 疏通吸污车。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采购 1 台 18T 疏通吸污车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运输、指导操作及维修保养、竣工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400000 (含税)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400000 (含税),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最低 35 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

2.6 交货地点: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 1 台 18T 吸污车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车及售后等 ; 整车质保不低于 12 个月,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疏通吸污车购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是投标设备的主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设备及相关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代理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代理资格或授权文件;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3 )业绩要求: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投品牌具有总质量 18T 或以上疏通吸污车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及对应全额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相关数据及内容;

( 4 )其他要求: 疏通吸污车主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标段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允许使用同一品牌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请于 2025 年 06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7 月 01 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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