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31.1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1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G2025-10-097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G2025-10-0971
2.5建设规模:
本项目是在安徽省巢湖市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利用皖维公司本部化工园区外各项目厂房、停车场、生产管理中心等的屋面敷设单晶硅光伏组件,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施工,项目总装机容量要求:直流侧不低于18.56MWp(以光伏组件总容量为准),交流侧不低于15.8MW(以逆变器总容量为准),且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光伏发电系统效率不小于82%。电站设计运行寿命为25年。其中,分三个子项目建设,对应的交流侧容量分别为:
(1)子项目1:皕盛公司三期项目厂房、公司停车场、生产管理中心、水溶膜项目厂房,2.38MW;汽车玻璃项目厂房,11.7MW;合计14.08MW;
(2)子项目2:合巢产业新城2000万平米/年PVA光学膜项目厂房,1MW;
(3)子项目3:花山产业园皖维花山公司胶粉仓库及动力中心,0.72MW。
本项目包括2个35kV并网点,14个380V并网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入35kV和380V母线。
2.6计划工期(分期建设):
(1)皖维本部皕盛公司三期项目厂房、公司停车场、生产管理中心、水溶膜项目厂房及合巢产业新城2000万平米/年PVA光学膜项目厂房,建设工期90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
(2)汽车玻璃项目厂房,建设工期90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
(3)花山产业园皖维花山公司胶粉仓库及动力中心,建设工期60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
项目采用“全部自发自用”并网模式,以最终国网批复为准。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工程、建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申请及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2)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阵列安装基础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并负责通过发包人和国网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查;
(3)拟建光伏的构建筑物安全鉴定(包含检测和结构复核),以及加固、防水修复等;
(4)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导轨、支架及基础、逆变器、交流汇流箱、配电设施(含并网设备)、热浸镀锌电缆桥架、电缆(含防护套管)、上屋面独立钢梯(直爬梯)、屋顶修通道(含护栏)、视频监控系统、业主单位配电设施的改造、国网配电系统的改造(如需),建筑物加固所需的钢筋、水泥、建筑结构件,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等。并负责设备材料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
(5)工程内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基础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夹具装、支架(导轨)安装、桥架安装、交直流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逆变器安、箱变安装、室外配电柜安装、预装式开关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送出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安装等(含业主单位配电)。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临时用地、试验等;施工过程协调及手续办理、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6)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网验收(含电能质量检测等)、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质量监督、调试、最终通过国网及招标人的验收并投产;
(7)负责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
(8)投标方须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过程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9)由投标方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驻地的人员。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或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5MW)的分布式光伏的设计采购及安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的业绩)。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或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5MW)的分布式光伏的设计采购及安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3日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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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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