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工业电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电视设备(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 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电视设备(第二次)采购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4

2.2 招标项目名称:工业电视设备(第二次)。

2.3招标范围

1)工业电视设备(第二次)主体供货。包括常规摄像机、耐辐照摄像机、主控显 示及存储设备等主体硬件设备。

2)工业电视设备(第二次)系统集成及验证。包括工业电视系统总体设计、整体 组装、调试、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以及非标部件设计制造、机柜/机箱/配电箱/电 缆等配套类设备。

3)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包括为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指导、 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特殊安装文件、必要时协助完成最终核安全分析报告和科工   局安全评审,回答与供应活动有关的科工局提出的评审问题,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  资料。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中国境内地点

交货时间:

批次一: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批次二:各子项到货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具体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  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  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  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   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 至今已签订的耐辐照摄像机或工业电视系统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 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 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其它要求:

1)投标人若不是耐辐照摄像机原厂制造商,需提供耐辐照摄像机原厂制造商出具的拟 投标产品的合法授权文件,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加本次 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集成制造商或集成厂商,不接受代理商。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 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17时 ( 北 京 时 间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 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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