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合同登记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3本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合同登记系统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
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合同登记系统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合同登记系统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
(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
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3 18:00到2025-06-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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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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