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方航空物流公司2025年度翻译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24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方航空物流公司2025年度翻译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Z2。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年)

交易上限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手册、资料翻译服务

3

30

增值税率6%

2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手册、资料翻译服务

3

100

增值税率6%

合计

130

     

1.5.1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

单价限价(含税)(人民币)

备注

阿拉伯数字(人民币,元/每千中文字)

大写

 

中文-英文互译

60

陆拾元

1、图片编辑、翻译,产品跟踪,按照客户要求修正译文。

2、如原文中含有图片,图表等需要事先进行再输出的内容,则计费依照实际输出的字符数进行计算。

中文-俄语互译

160

壹佰陆拾元

 

中文-德语互译

200

贰佰元

 

中文-法语互译

175

壹佰柒拾伍元

 

中文-日语互译

160

壹佰陆拾元

 

中文-西语互译

200

贰佰元

 

中文-阿拉伯语互译

200

贰佰元

 

中文-泰语互译

200

贰佰元

 

中文-越南语互译

200

贰佰元

 

中文-印度语互译

200

贰佰元

 

中文-意大利语互译

200

贰佰元

 

中文-荷兰语互译

300

叁佰元

 

排版

免费

免费

 

注:电子译稿按甲方提供的文电子档在电脑统计的中文版字数计算(依照最新商用版WPS中“字符数(不计空格)按实际量计算,如交译件为500字,则翻译费用为=500/1000*单价。即中文译其他语言时时,按照原文中中的中文字符数计数(不计空格);其他语言译中文时,依据翻译好的译文中的中文字符数进行计费(不计空格)。同时如有相关国家法规、规范的相关条款,需一并遵守执行。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分别与成交人签订服务合同。

4、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折扣≤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折扣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服务。例如,折扣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97.5%。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手册、资料翻译

广州或采购人所需其他地方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付,采购人下单后按本文件中的用户需求翻译时限要求交付。

2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手册、资料翻译

广州或采购人所需其他地方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付,采购人下单后按本文件中的用户需求翻译时限要求交付。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7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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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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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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