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叶县环境保护局2025年度叶县空气质量微型站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46 2、项目名称:叶县环境保护局2025年度叶县空气质量微型站系统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5526号-1 叶县环境保护局2025年度叶县空气质量微型站系统运维项目 750000 750000 7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叶县城区周边37个微型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服务项目;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服务期限: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3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投标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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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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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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