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建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广州市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建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投标函承诺相关内容)。

(3)供应商具有卫生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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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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