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引入省级学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241.1项目概况:就2025-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引入省级学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引入1家省级学子公司运营中心打造覆盖50所院校的学子团队,实现区、市、县、校四级联动。工作重点包括:打造专业化体系,从团队组建、考评到能力提升全面管理;实施精准赋能,开展多次线上线下培训及特色活动;强化线上运营,提升公众号影响力与业务转化;策划春开、前置、秋促等营销活动,设立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平台支撑服务;组织优秀学子省外交流,提升团队竞争力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服务地点:广西,采购人指定地点。
1.5项目预算:1649055.14元(不含税)。
1.6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不划分份额,拟选取1名成交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48运营服务。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国内校园营销或学生团队运营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说明:(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
(2)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标的、金额及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标的、金额及时间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派驻人员:至少2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1人长期驻场,1人弹性派驻(根据项目需求灵活调配),派驻地点为采购人办公地点;
(2)服务支撑人员:至少3人,可线上培训和线下支撑。
说明:①以上人员不得复用。
②派驻人员、服务支撑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及2024年12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或供应商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内。
③如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保的,还需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④如为供应商委托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还需提供供应商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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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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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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