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深圳电信罗湖商业城机楼一楼中区房屋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2025-06-24
1. 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1.1 物业状况

1)租赁标的物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广场路25 号罗湖商业城一楼商铺。

2)租赁标的物为合法建造,因历史遗留问题暂无法办理产权证。竞租人需在知悉出租方因历史遗留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标的存在无产权证的情况,自愿租赁相关物业,若因产权证照或政府部门要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出租方告知之日起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出租面积:租赁标的物的出租建筑面积为374.93平方米,按现状出租(已由专业测绘公司按建筑墙体中线进行现状测绘,详见《附件3、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现有334.93平方米已清空完毕具备出租条件,另40平方米的出租建筑面积待现租赁合同到期后移交至成交人)。

竞租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本项目40平方米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我方实际交付日期为准。自双方合同签约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前,招租人不收取该部分标的物的租金费用。

4)用途要求:该租赁房屋仅限于商业用途。

5)租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

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一次租金,递增幅度不低于3%,递增后的租金均在各递增周期起始月的首日生效。(应答的租金递增率应为0.3%的整数倍且不少于3%,如3.30%,3.60%,4.20%等,报价必须明确递增率,如达不到要求其应答将被否决)。

6)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仅适用于合同生效满一年后使用。

7)最低月租金限价:月租金单价不低于121元/平方米/月。本项目仅允许整体承租且不允许成交后再行分租。本项目以总合同价格进行报价,最低限价为人民币3953932.49 元(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如达不到要求将失去竞价资格)。

8)租金支付方式:

①租金采取自然月月度预付制,成交人应于每月27日(含当日)前支付次月租金,逾期视为违约。

②成交人应于合同签署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将首月租金与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招租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已支付款项。

③逾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0.2‰收取滞纳金;累计逾期超过30日,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经书面协商后可豁免。

9)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合同最后一个完整月的租金金额*3个月。如因成交人违约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 竞租人资格要求

2.1 竞租人基本资格要求

1、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竞租人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证明在应答文件截止递交之日前6个月内,其银行存款或可支配资金不低于544398.36元(以374.93平方米为基础计算,不含免租期的首年最低租金总额)。

2.2 竞租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竞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招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租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租项目的招租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竞租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租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租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竞租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竞租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竞租人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交易处理措施的;

(18) 与招租人所有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过违约行为,未与招租人产生过诉讼/仲裁纠纷。

(19) 法律法规、公开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3.询价文件获取

3.1公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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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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