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反应物理性能预测装置招标公告

2025-06-24

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反应物理性能预测装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反应物理性能预测装置,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反应物理性能预测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建设一个专门面向科研人员所打造的反应物理性能预测装置,尤其在促进科研协作、高效管理数据资源、保障数据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反应物理性能预测装置以“分子创制自主化、算力存力国产化、数据血脉安全化”为核心理念,通过晶态数源仓和晶脉联阵突破西方设备禁运,依托物性推演智核构建国产推演生态闭环。实现物性预测全栈替代,缩短研发周期,降低运维成本。成为保障国家高端材料数据主权、支撑“材料基因工程”战略落地的国之重器,助力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跨越。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即在支持部署在基于国产化的脉阵融枢上,提供推演能力。本次采购包括晶态数源仓、晶脉联阵、物性推演智核、乾象玄枢四个层面,全栈国产化,即晶脉联阵节点、推演节点全部采用国产化脉阵融枢。设备清单如下:

反应物理性能预测装置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晶态数源仓

1

 

2

晶脉联阵

1

 

3

物性推演智核

1

 

4

乾象玄枢

1

 

5

脉阵融枢一

2

 

6

脉阵融枢二

2

 

7

衍行智侍

480

 

2.3最高投标限价: 390万元(含13%增值税总价)。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2.5交货地点:上海市。

2.6质保期:自签定到货验收报告起36个月。

2.7技术标准:详见供货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函及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作为证明其具备合法供货及服务能力的重要依据,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成功合同案例,以此证明具备相应项目实施能力与经验,案例数量至少为1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有效证明文件的形式为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及签章页,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则不予认可为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1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6月24日至 2025年6月29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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