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高水平中医医院临床科研业务(一)检验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项目编号:GT2511P91
项目名称: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高水平中医医院临床科研业务(一)检验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4.859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号 |
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套) |
控制价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检验科相关设备 |
1-01 |
血栓弹力图仪 |
1 |
24.0594 |
否 |
合同签订生效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到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02 |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1 |
20 |
是 |
||||
1-03 |
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 |
1 |
55 |
是 |
||||
1-04 |
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 |
1 |
15 |
否 |
||||
1-05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1 |
21 |
否 |
||||
1-06 |
全自动核酸扩增分析仪 |
1 |
19.8 |
否 |
||||
1-07 |
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 |
1 |
180 |
否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检验科应用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行业标准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血栓弹力图仪:检测项目:活化凝血,凝血激活,肝素,功能性纤维蛋白原,血小板-AA(血小板花生四烯酸)及血小板二磷酸腺苷试验,血小板花生四烯酸试验,血小板二磷酸腺苷试验等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到货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执行。
2.促进科技创新:如接受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2)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到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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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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