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团风县沿江片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功能提升监理服务项目团风县沿江片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功能提升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沿江片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功能提升项目 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团发改审批〔20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团风县沿江片区
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智慧停车场8处,设置 1319 个停车位和 273 个充电桩。改建沿江路南起临江路北至举水河大桥,长 4.414 公里,为城市次干路,临江路至文华路段红线宽 24m,文华路至举水河大桥段红线宽 25m,建设道路、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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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团风县沿江片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功能提升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5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包含项目前期准备、施工期、工程保修期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8117.17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近 5 年(2020年 06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建项目不超过 2 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 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 号)执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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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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