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项目

招标编号:04-06-0(登录后查看)

招标范围:

(1)负责设计、制造一套能够满足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粤电青溪机组)的电动盘车装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行业的国际标准和我国现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规定,并应根据实践经验,按现场条件提供性能符合要求的设备。

(2)负责所供盘车装置的试验、包装、运输;

(3)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包括第一台机组现场组装、调试、现场技术培训;其他三台同型号机组的安装、适配及调试;另外,因安装调试需要在检修时进行,投标人应该在收到招标人通知时进行安装调试,四台机组盘车装置的安装调试预计在1~3年内完成,投标人进场人员应接受招标人监管。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2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近五年来(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使用电动机和齿轮组合形式的水轮发电机组电动盘车装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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