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2025-06-251.1项目概况:学校日常维修水电材料库存有部分品目材料已经使用完毕,为了支撑
和保障校区教学、培训等日常设备设施正常使用,2025年需补充供电类、给排水和五金类等材料库存。
1.2项目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分包一(供电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44630.33元人民币;
分包二(给排水和五金类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67159.21元人民币。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本项目划分两个分包。允许兼投兼中。
分包 |
采购类别 |
预算(元) |
1 |
供电部分 |
44630.33 |
2 |
给排水和五金类部分 |
67159.21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1.1) 如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
3、报价产品在国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销售额累计达到15万元人民币(含)。(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及对应发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采购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法律法规或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2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报价将被否决。
4. 询价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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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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