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轻型栏板货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5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轻型栏板货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标的
项目名称 |
数量 |
租赁期限 |
预算金额 |
轻型栏板货车租赁服务采购 |
5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480,000.00元 |
详细技术、服务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税收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6、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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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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