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贺兰山隧道5G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为包银高铁银巴支线贺兰山7.415公里隧道内公网设施的勘察设计与施工服务。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全称包银高速铁路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是包银高铁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市,全长约115公里。线路起自银川站南端,穿越贺兰山进入内蒙古境内,终点设巴彦浩特站,是阿拉善盟首条接入国家高铁网络的铁路。设计速度:200公里/小时。包银高铁银巴支线贺兰山隧道长度共计8.792公里,其中宁夏段长度1.377公里,内蒙古段长度7.415公里,本工程为贺兰山隧道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内7.415km的隧道内公网设施建设。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414.11万元(勘察设计税率6%,施工税率9%),如下表:

序号

专业归属

取费依据

勘察设计费(万元)

施工费

(万元)

预算不含税(万元)

预算含税

(万元)

1

土建

1、国家定额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 2、《中国铁塔大型项目设计编制指导意见》 3、中国铁塔〔2016〕139号文《关于印发大型项目勘察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1.13

12.47

13.60

14.79

2

传输

6.37

77.94

84.31

91.71

3

电力

15.43

99.72

115.15

125.05

4

无线(含电磁环境检测)

17.86

130.02

147.88

160.65

5

主设备安装(不含设备)

2.62

50.55

53.17

57.88

7

合计

43.41

370.70

414.11

450.08

建设地点:阿拉善盟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7月28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 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 月30日。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定额基准价格不含税的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备(3)资质要求,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备(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①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等红线内通信或信号工程)施工服务业绩(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则以其中施工部分金额计取),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

设计: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等红线内通信或信号工程)设计服务业绩(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则以其中设计部分金额计取),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

  注:A.如提供合同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签订,则投标人须为签订合同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该合同不予认可;B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C.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D.发票不属于结算单。E.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 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 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的铁路公众通信网络覆盖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年及以上项目总负责人工作经验,且承诺如中标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专职从事本项目工作不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人;

(4) 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的登高特种作业证书人员不少于5人,电工特种作业证书人员不少于10人。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或下属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1.9投标人须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企业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提供承诺函)。

2.1.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级或公司级/内蒙古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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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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