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一、招标条件

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经利行审投发[2022]33号、利行审投发[2023]24号、利行审投发[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E3705(登录后查看)

建设地点:利津县城区。

项目规模:利津县再生水利用项目位于利津县西部污水处理厂西侧,新建再生水厂3万m³/d,本次招标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自控系统、电气系统、泵及电动葫芦、工艺管道、阀门、工艺设备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31117824.13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交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供货完毕,接到招标人安装通知指令后6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

设备供货、现场安装和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只接受主要设备(反渗透装置膜元件、超滤装置膜元件)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报项目经理须具有自2025年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须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5、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7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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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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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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