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馆屋共建”数字农家书屋第三批试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6
项目名称:“馆屋共建”数字农家书屋第三批试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登录后查看)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9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馆屋共建”数字农家书屋第三批试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馆屋共建”数字农家书屋第三批试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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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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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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