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分公司催化裂化装置防腐蚀及除尘设施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26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长庆石化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需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或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本招标项目为长庆石化分公司催化裂化装置防腐蚀及除尘设施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1)将废催化剂罐V2102顶除尘系统移至热催化剂罐V2103顶,新增一套除尘系统安装于废催化剂罐V2102顶,消除两个催化剂罐顶的催化剂粉尘飘散以及噪音污染等问题。(2)在催化分馏塔顶新增一套在线顶循环油除盐系统,以脱除分馏塔顶循环油中的氨氮、氯离子、硫化物等腐蚀介质,降低装置的运行风险,确保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3)除盐水站系统更换原有酸碱高位罐、酸碱计量箱、酸碱喷射器、卸酸卸碱泵,新增酸雾吸收器,同时对配套管道进行重新设计安装,对原有建筑结构等进行修缮。估算金额176万元。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更换废催化剂罐顶除尘器CY2102/3。
(2)新增热催化剂罐顶除尘器CY2102/4(移位利旧原CY2102/3)和放空消声器SL2103。
(3)废催化剂罐V2102和热催化剂罐V2103部分改造。
(4)新增顶循环油除盐系统PK2201,包括篮式过滤器、安全阀、除盐水泵等。
(5)除盐水站系统更换原有酸碱高位罐、酸碱计量箱、酸碱喷射器、卸酸卸碱泵,新增酸雾吸收器,对计量间墙面、地面、耐腐蚀翻新。
(6)新增相关工艺流程和电气、仪表等配套设施。
以上施工内容若存在偏差,以该项目详细设计技术资料为准。
2.2招标范围:依据发包方要求及详细设计文件范围和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施工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包括拆除、改造、新建)、在役管道碰口、三查四定问题整改;配合压力设备及管道注册相关工作;配合完成资产转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配合报批报建工作和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结算及转资工作;配合发包方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对施工中的HSE、质量、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施工地点:长庆石化公司。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从事建筑、安装活动的施工企业,该企业或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压力管道GC类(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7—2019)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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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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