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高新区上兰能源岛集中供热工程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26
中北高新区上兰能源岛集中供热工程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北高新区上兰能源岛集中供热工程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910001),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并审管投批字(2023)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配套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以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中北高新区上兰能源岛集中供热工程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及服务。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CEMS) |
详见招标文 件 |
套 |
2 |
2.3.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3.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及试运行和技术指导服务,负责环保验收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2.4交货期:下订单后60日内交货完毕。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本项目施工现场。
2.6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具有相关产品检(试)验报告;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有不低于1个运行一个采暖季或以上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业绩证明资料(供货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3.3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所投设备为非试制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主体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不接受贴牌生产;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时,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制造商需满足
3.1、3.2、3.3的要求,并提供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证书》,或针对该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允许同时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6日18时00分00秒到2025年07月03日18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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