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戈尔潭水厂供水片区管网连通)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261. 招标条件
桃源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戈尔潭水厂供水片区管网连通)工程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桃源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戈尔潭水厂供水片区管网连通)项目,桃发改许【2024】348号、桃发改许【2025】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桃源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桃源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戈尔潭水厂供水片区管网连通)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桃源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桃源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戈尔潭水厂供水片区管网连通)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戈尔潭水库至戈尔潭水厂Φ300输水主管3km,新建戈尔潭水厂至马鬃岭水厂、王家垱水厂、盘龙桥水厂、架桥联创水厂Φ450主管连通管道 46.56km,新建Φ450主管至王家垱水厂清水池Φ280连通管道 8km,新建Φ450主管至马鬃岭水厂清水池Φ280连通管道8.1km,新建Φ450主管至盘龙桥水厂清水池Φ200连通管道2km,新建Φ450主管至架桥联创水厂清水池Φ280连通管道5.3km,新建戈尔潭水厂至泽泉水厂清水池Φ350连通管道27.3km,新建戈尔潭水厂至郝坪水厂清水池Φ250连通管道13.9km,改造戈尔潭水厂供水片区Φ40-Φ315老管网 253.3km;同时包括新建局部加压泵站5座,新建400m³调节池1座;此外还包括戈尔潭主厂区3座避雷设备的购置安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等别Ⅴ;
单项合同额612.42万元;
2.4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07-31,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5-11-28。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7 其他:/。
3. 招标范围
桃源县小型引调水(戈尔潭水厂片区管网连通)项目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条约3.15公里的 DN400 管道和改造规模为5000吨/天老厂。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员工,无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员工。
(5)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为投标人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4.3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6.21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水工隧洞洞径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1000米、堤防级别2级的。
注: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附件资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需提供;非依法招标项目,有中标通知书的提供,无中标通知书的,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6月2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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