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热力智慧供热节能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61.项目编号:CG-2;
2.项目名称:林州热力智慧供热节能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项目由中标人出资进行节能项目实施;
5.预算金额:项目投资概算约75000000.00元;
投标限价:节能效益采购人分成≥10%;
6.采购内容:
在保证供热质量,降低投诉率的前提下,进行以下节能改造:
(1)①升级改造智慧供热管控平台,主要对二次侧单元楼、庭院分支调节阀及换热站系统进行调节和控制;内置各种热力算法,达到整个供热系统节能降耗的目的;②换热站设施更新改造,主要增加、维修、更换换热站内的控制柜、水泵变频器、一次网调节阀、热表、水表、电表、温度计、压力表、远传设施等(十年合同年限内全部换新一次),使换热站具备远程调控的硬件基础;③对供热二次管网进行改造,主要安装二次侧单元楼、庭院分支调节阀,解决二次网水平方向水利失衡问题,进而达到降低供热能耗、节能减排的目的;④室温采集监测系统等节能改造。改造后,中标公司负责节能设备(范围包含:采购人所属二网调节阀、采购人所属换热站的水泵变频器、调节阀、动力远传、控制柜、热计量表、电表、水表及压力表等与节能执行策略相关设施)的校验与强检、更新、更换、大修、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同时承担智慧供热平台所需的所有网络、专线的传输费用。
(2)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投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运维工作。具体包括:投融资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竣工图、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运维、施工运维期间的安全等工作内容及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试运行、技术培训、指导运行、售后服务、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维保等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8.服务期限:10年;
9.改造施工周期:180日历天;
10.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林州市。
11.施工及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中标方投资改造与更新设备不应低于采购人现有供热设施标准。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1以联合体参加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名,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4.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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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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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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